小额担保贷款如何申领?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8-17 15:50 

  1、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有哪些?

  答:在甬创业的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创业意识的本市户籍人员、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和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生”)。

  2、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答: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创办创业实体(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因流动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3、小额担保贷款形式和额度有哪些?

  答:(1)对本市户籍人员在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内创办创业实体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2)毕业生和在校生在市大学生创业园或试点高校内创办创业实体的,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3)本市户籍人员和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并创办创业实体,经市级创业项目专家评估组论证的,可申请不超过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4)本市户籍人员和毕业生创办创业实体并提供自然人信用保证的,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5)本市户籍人员和毕业生创办创业实体并提供有效抵(质)押物进行反担保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人数和带动就业人数,适当增加贷款额度,但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50万元。

  4、本市户籍人员在信用社区内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所需资料有哪些?

  答:本市户籍人员户籍所在地和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地均在同一信用社区内的,可向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填写《宁波市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银行或担保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5、毕业生和在校生在市大学生创业园区或试点高校内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所需资料有哪些?

  答:毕业生和在校生在市大学生创业园或试点高校内创办创业实体的,可向所在大学生创业园或试点高校提出申请,填写《宁波市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银行或担保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6、本市户籍人员和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所需资料有哪些?

  答:本市户籍人员和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后1年内创办创业实体,并经市级创业项目专家评估组论证的,可向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填写《宁波市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创业培训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创业项目计划书;

  (5)市级创业项目专家评估表原件及复印件;

  (6)经营场地的租赁合同或者自有场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7)经办银行或担保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7、本市户籍人员和毕业生由自然人提供信用保证,申请小额贷款所需资料有哪些?

  答:本市户籍人员和毕业生创办创业实体并提供自然人信用保证的,可向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填写《宁波市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员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经营场地的租赁合同或者自有场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所有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担保人已婚,需提供其婚姻证明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所有担保人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经办银行或担保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8、本市户籍人员和毕业生提供有效抵(质)押物进行反担保,申请小额贷款所需资料有哪些?

  答:本市户籍人员和毕业生创办创业实体并提供有效抵(质)押物进行反担保的,可向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填写《宁波市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抵(质)押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银行或担保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9、本市户籍人员和毕业生合伙经营从事创业活动,申请小额贷款所需资料有哪些?

  答:本市户籍人员和毕业生合伙创办创业实体并提供有效抵(质)押物进行反担保的,可向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填写《宁波市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和合伙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合伙经营的有效证明;

  (4)有效抵(质)押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经办银行或担保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10、自然人信用担保条件有哪些?

  答:提供独立信用担保的自然人是指户籍在本市,年满25周岁,在本单位工作2年(含)以上,非借款人直系亲属的下列人员: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电信、电力、银行、保险、证券、铁路、民航、机场、烟草、市政公用等大中型企业的正式员工。

  11、如自然人不符合独立担保人条件的,是否可实行多人联合信用保证?

  答:对不符合独立担保人条件的,可实行多人联合信用保证,每个担保人须具备市辖各区户籍,非借款人直系亲属、年收入5万元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剩余合同期限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大中型企业员工等条件,且所有担保人的年收入总额不得低于贷款金额。

  12、房产抵(质)押条件有哪些?

  答:借款人提供房产作为贷款抵(质)押物时,其房产所有权人应为贷款人本人,房产所在地原则上应在所辖县(市)区范围内,且房产建筑面积和房龄须符合经办银行有关规定。如使用他人房产证抵押的,须经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到场确认。已抵(质)押或尚在按揭贷款的房产证不得作为贷款抵(质)押物。抵(质)押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年龄不能超过60周岁。

  13、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现行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今后如遇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14、小额担保贷款的的期限和申贷次数是如何规定的?

  答: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每次不超过1年,到期还本付息后,符合条件的可续贷2次,每次不超过1年。其中,创业培训班结业学员由担保基金全额担保的小额担保贷款为1次。

  15、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如何办理?

  答:小额担保贷款期满,借款人按规定期限还本付息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校生除外),可向申请贷款的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贴息申请,填写《宁波市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还本付息有效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16、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采用随时申请,随时受理的形式。

  17、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发放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按季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季末的次月。

  18、小额担保贷款续贷条件有哪些?

  答:小额担保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续贷:

  (1)前次贷款存续期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的;

  (2)生产经营服务活动正常,无重大亏损现象的;

  (3)无超出生产经营范围行为发生;

  (4)按经办银行或担保机构要求,上报生产经营情况报表的;

  (5)其他无违反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规定的。

  19、续贷申请手续与首次贷款手续是否相同?

  答:小额担保贷款续贷可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选择本办法规定的申贷途径,并办理相关续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