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新引进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生活安居补助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8-26 16:48 

  安居补助申报流程?

  答:1. 符合条件的对象可进行网上申报,填写《宁波市新引进应届本硕生安居补助申请表》,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系统为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http://hrs.nbrc.com.cn;2. 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后,由市服务总窗进行网上预审;3. 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市总窗办理初核。窗口初核通过后,汇总上报至对应人力社保部门复核;4. 凡当月申报并经对应人力社保部门复核通过的,自复核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由对应补贴发放单位直接拨付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需开通金融功能)。

  申请材料有哪些?

  答:1.网上填写《宁波市新引进应届本硕生安居补助申请表》,下载打印并经单位审核(盖章);2.申请人身份证明;3.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以上);4.普通全日制学历证明(国内学历提供学信网上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查询证明;海外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5.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在甬无房证明。

  对应届生怎么认定?

  答: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或全日制学历证书上的毕业日期为准;海外学位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毕业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