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如果申报?
答:自2018年10月11日起,符合条件并已按《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甬人才发〔2018〕5号)完成认定的上述各类人才(顶尖人才除外),自引进之日起3年内在宁波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半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进行网上申报填写、上传相关材料。申报系统为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http://hrs.nbrc.com.cn。
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如何发放?
答:一次性全额拨付至申请人单位账户。
申请材料有哪些?
答:1.网上填写《宁波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申请表》,下载打印并经单位审核(盖章);2.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合同期限5年以上);3.引进后在甬购房的,购买期房的提供本人在甬购房合同、交付结算发票、税收缴款书、不动产权证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发票、税收缴款书、不动产权证等;4.申请者身份证明、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如房屋产权为夫妻共有的,需提供结婚证)等;5.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在甬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夫妻均为高层次人才,能否同时申请全额购房补贴?
答:夫妻双方同属新引进、且符合购房补贴条件、房屋产权由夫妻其中一方或双方共同持有的,只能约定一方享受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