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8-26 16:41 

  超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适用哪些对象?

  答:2020年1月起,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

  领取超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领条件同普通失业人员一样,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何确定?

  答: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即2010*80%=1608元/月),并适时调整。领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超龄失业人员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