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8-26 16:42 

  大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适用哪些对象?

  答:从2019年12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领取大龄失业保险金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从2019年12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 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个人无需申请。

  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何确定?

  答: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即2010*80%=1608元/月),并适时调整。领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大龄失业人员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